使用条款


第1条 (目的)
该条款为(同)smartbox (以下简称"本公司")运营的网站及应用软件Application 统称为"O~talk 租车平台"中使用"服务"(以下称"服务")以规定“本公司”和使用者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为目的.
第2条 (定义)
1。 “本公司”是指提供服务的(同)smartbox,(同)smartbox中转销售的货物或服务(以下简称货物等)设定为可以利用电脑等信息通信设备进行货物等交易的虚拟营业场所。
2 .“使用者”是指登陆“本公司”,按照该条款接受“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员。
3。 "会员",是指向"本公司"提供个人信息,经会员登记后,"本公司"继续提供信息并提供服务的人员。
4.“导游”是指,本公司作为旅行者中介,在旅游地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的人.
5. "加盟店"是指,本公司作为旅行者中介,在旅游地向游客提供旅行商品的人.
第3条(条款的明示和修改)
1。 “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的初始服务画面发布,以便用户易于了解该条款的内容、商号及代表姓名、营业所所在地、地址(包括可处理消费者投诉建议事项的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用户登记号、通讯销售业申报号、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等。条款的内容可以让用户通过点击连接查看。
2 ."本公司"可以在不违反电子商务等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电子交易基本法、电子签名法、信息通讯网使用法、消费者基本法等相关法律的范围内对该条款进行修改。
3。 "本公司"修改条款时,应写明适用日期及修改内容,修改事由等,并在现行条约和"本公司"网站的初始页面或转换页面上,自适用日期7日以前至生效日期前予以公告。但是,对于用户不利变更条款内容的情况,至少要提前30天通知。此时,"本公司"需在重要内容中对修改前和修改后进行明确比较,以方便用户了解。
4. "本公司"修改条款时,该修改条款只适用于其适用日期后签订的合同,之前已经签订的合同将适用修改前的条款. 但是,如果用户在第三项修改条款的公告期限内向"本公司"发出同意申请,则从修改日期开始适用修改条款。
5. "本公司"修改条款时,用户有权不同意修改条款。用户不同意修改条款时,可中断服务使用,要求"本公司"退出。但是,如果用户在以第三项方法告知的修改条约的推迟期限内不明确表明不同意修改"本公司"条款,则视为同意修改条款。
6. 该条款是"本公司"与用户之间成立的服务使用相关的基本条款. "本公司"在需要时,可事先指定适用于特定服务的事项(以下为个别条款),如同意上述个别条款并使用特定服务,则将优先适用个别条款. 关于个别条款的变更,适用上述第3项及第4项.
7. 用户在注册时,如要求阅览所同意的条款,则"本公司"将向用户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链接式邮件.
8。对于该条款中未规定的事项,根据个别条款,并在个别条款中未规定的事项和“本公司”条款的解释,是关于电子商务等方面消费者保护的法律,有关条款的规定等法律,政府机关制定的电子商务等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消费者保护方针等相关法令,或遵循相关的政府机关的解释或相关礼仪。
第4条(服务的提供和变更)
1、“本公司”的工作是:
(1)“本公司”提供直接销售货物等信息,以及签订销售合同
(2)与导游签订旅游合同包括中介在内的货物等销售合同的中介
(3)与加盟店签订旅游合同,包括中介在内的货物等销售合同的中介
(4)其他"本公司"规定的业务等。
2 .以中介服务为例,“本公司”仅提供导游或加盟店及加盟店及用户之间交易可靠性及稳定性的增进工具(平台),导游或加盟店及销售者与用户之间成立的交易相关责任应由加盟店或导游自行承担。
3。 "本公司"在货物或者劳务的断货或者技术规格的变更等情况下,可以变更将来签订的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或者劳务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变更的货物或劳务的内容及提供日期等将及时公示。
4、“本公司”与用户签订合同的服务内容发生断货或技术规格变更等事由时,应立即通知用户可通知的地址。
5。 "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时,可将部分服务委托给第三方制作公司等。
第5条 (服务中断)
1."本公司"如发生计算机等信息通讯设备的维修检查,更换和故障,通讯中断,服务暴走以及国家紧急情况,停电,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如有无法正常使用服务的情况,可以暂时中断提供服务。
2. 因项目转换,放弃项目,企业合并等原因不能提供服务的,"本公司"将按照第八条规定的方法通知用户
第6条 (会员加入)
1. 用户按"本公司"规定的加入方式填写会员信息,并同意条款,加入会员。
2. "本公司"与第1项相同,在申请注册为会员的用户中,除以下情况外,都可加入会员
(1) 申请者如根据本条款第7条第3项失去会员资格,但是根据第7条第3项失去会员资格三年后,如还需申请会员,即可获得“本公司”的会员资格.
(2) 登记内容存在虚假,漏填,误填的情况
(3) 判断其他会员注册对“本公司”的技术上存在明显障碍时
3. 成为会员的时间以收到“本公司”确认函的时间为准。
4. 会员如第一款所列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立即通过电子邮件及其他方法向"本公司"通知变更事项。
第7条 (退出会员和失去资格等)
1. 会员可以随时向"我公司"要求退出,"我公司"会立即处理退会要求
2.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限制或停止会员资格。因此"本公司"受到损失的,会员应当赔偿。
(1) 申请注册时登记虚假内容时
(2) 使用“本公司”购买的产品,但不按期支付会员所需费用。
(3) 妨碍他人使用"本公司"产品或者盗用他人信息,威胁电子商务秩序的
(4) 利用“本公司”进行法令或该条款所禁止或违背公众要求的行为。
(5) 有以下行为妨碍“本公司”健康运营或妨碍“本公司”业务的情况
a. 对"本公司"的运作提出或散布无根据或虚假的事实,损害“本公司”名誉及可信度时。
b. 在“本公司”运营过程中,对工作人员粗暴无礼,严重危害工作环境的
c. “本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因无端的频繁联络或威胁骚扰,以及无法证明因果关系损失的补偿(公积金,现金,商品)要求等妨碍业务的情况。
d. 在"本公司"购买的商品或劳务上无特别瑕疵,但使用后经常取消,全部或部分退货等妨碍公司工作的
(6) 盗用他人信息者
(7) 将服务的利用权限,其他与"本公司"在合同中的地位转让,租赁或提供担保的
(8)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承诺,利用服务进行营业活动的
(9) 对服务造成危害或变更时
(10) 未经"当事人"同意, 将通过服务获得的信息,以服务以外的目的复制,或用于出版、广播等,或提供给第三方的情况。
(11) 发布侮辱性,诽谤性或者违背公理良俗、淫秽性信息的行为。
(12) 收集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
(13) 骚扰、威胁其他用户、持续给特定用户带来痛苦或不便的行为。
(14) 违反本款第二十条用户义务以及其他"本公司"规定的各项规定或者使用条件的。
3. “本公司”限制或停止会员资格后,同一行为重复两次以上或在30天内未能纠正时,"本公司"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4. 在“本公司”失去会员资格并注销会员登记。在此情况下,我们将通知会员,并给予会员在注销会员登记前至少30天以上解释说明的机会
第8条 (对会员的通知)
1. “本公司”对会员发出通知时,可使用会员在“本公司”注册时提交的电子邮件地址。
2. 对不特定多数会员的通知,“本公司”可以在“本公司”告示栏上刊登1周以上,以此行为代替个别通知。但是,对于会员本人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会个别通知.
第9 条 (网站发布管理)
1. “本公司”可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删除符合以下情况的帖子及资料(包括链接)或移动及拒绝登陆。
(1) 诽谤或侮辱其他用户或第三者,或者损害其他用户或第三者名誉的内容
(2) 传播或连接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风尚的内容。
(3) 非法复制或助长黑客侵入的内容时
(4) “本公司”事先不同意的以营利为目的广告时
(5) 是客观承认与犯罪有联系的内容时
(6) "本公司",其他用户或第三者的著作权等其他权利被侵犯的内容,或因这些理由被要求停止公布的情况
(7) 违反"本公司"规定的布告栏内容原则,或者不符合布告栏性质的。
(8) 超出"本公司"规定的公告期时
(9) 属于个人政治判断或宗教观点的内容,“本公司”认为不符合服务性质
(10)认为违反其他有关法律的
2. “本公司”对导游及加盟店或用户因相信其他导游及加盟店或用户所填写的信息、资料与事实有差异等而遭受的损失概不负责。
第10条 (信息提供及广告)
1. “本公司”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书信的方式向用户提供有利于服务及有必要知晓的各种信息。
2. “本公司”不对用户参与加盟店中非本店的促销活动,进行通讯或通信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第11条 (支付方式)
由"我公司"购买的货物或劳务的付款,或由"我公司"中介的有关旅行合同的付款,均由"我公司"指定的方式支付。
(1) 在线无存折汇款,虚拟账户汇款,实时转账
(2) 预付信用卡,借记卡,国内外信用卡等各种信用卡的结算。
(3) "导游及加盟店"面谈后现金支付
(4) 其他“本公司”规定的结算方式
第12条 (损失赔偿及免责)
1. "本公司"仅就因"本公司"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户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害,在用户向"本公司"支付的手续费,货款等范围内予以赔偿。
2. 当用户违反该条款规定导致"本公司"受到损害时,违反该条款的使用者应赔偿"本公司"所发生的一切损失
3. "本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于责任
(1) 因自然灾害,战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不能提供服务的,“我公司”免除提供服务的责任。
(2) "本公司"因网络基站或网络公司停止或不正常提供电信服务而造成损害的,免责。
(3) 因务服设备维修换、年检更、不因工、程等​​事成由造已得损害我的公”、“免责任司表示:“除脂肪外。
(4) 因用户原因造成的服务使用障碍或损害“本公司”不负责任。
(5) 用户因计算机错误造成的损害,或用户信息和电子邮件地址填写错误造成的损害,“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6) 本公司不对用户因服务而获得收益或损失承担责任。
(7) "本公司"不负责用户因使用服务而获得的资料所造成的损害。另外,“本公司”不负责赔偿用户因使用服务而给其他用户造成的精神损害。
(8) "本公司"对用户在本公司所刊登的各种信息,资料,事实可靠性,准确性不负责任。
(9) “本公司”对用户之间以及用户与第三方之间因服务发生的纠纷,没有介入的义务,也没有责任赔偿由此引发的损失。但“本公司”可以根据内部方针,提出为解决纠纷的仲裁方案,或提报运营自律纠纷调解中心。
(10) 对本公于表示:“用户司向“免服的费供提不担承务、失责任何损任。
第13条(退款,退货及换货)
“本公司”采取的措施是,用户申请购买的产品因脱销等原因不能交付或提供时,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事前收到货款的,在收到货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如果提供旅行合同等中介服务,将根据其他条款进行。
第14条(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个人信息保护有关事项,根据"本公司"官网另载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规定的内容办理。
第15条 (本公司义务)
1. "本公司"不做法令和该条款所禁止或违背公众利益的行为,应按照该条款所规定,尽最大努力持续,稳定地提供服务。
2. “本公司”必须具备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信用信息)的安全系统,以确保用户安全地使用服务.
第16条 (对会员id和密码的义务)
1. 除第15条的情况以外,ID和密码的管理责任由会员承担.
2. 会员不得将自己的ID及密码使用于第三方.
3. 会员被盗id及密码,或者知道第三者正在使用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按照“本公司”的指令进行下一步。
第17条(用户的义务)
用户不得做下列行为.
(1) 申请或变更时,使用虚假内容
(2) 盗用他人信息
(3) 变更"本公司"刊登的信息或故意试图变更的行为
(4) 发送或登载“本公司”指定信息以外的信息(电脑程序等)
(5) 侵犯“本公司”其他第三方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6) 损害本公司及其他第三方名誉或妨碍业务的行为
(7) 将淫秽,暴力信息/视频/声音/其他公众信息向"本公司"服务公开或公告的行为。
(8) 使用“我公司”各种优惠活动服务,但是按照“我公司”服务政策进行的行为。
(9) "本公司"根据内部方针,为解决纠纷提出仲裁,或者在经营自律纠纷调解中心等处理客户不满事项的所有程序中,受到明显超出通常范围的辱骂,贬低等言行及显示威力等引起恐慌。
(10) 经“本公司”中介所认识的导游及加盟店、第三者等全部旅游产品,不通过“我公司”与其直接交易的行为
第18条 (关联公司与非关联公司之间的关系)
1. 上线的“公司”和下线的“公司”如果以超文本链接(例如,超文本链接的对象包括文字、图片和影像),则将前者称为“网站”,后者也称为“网站” 。
2. 我公司仅对被连接公司的初始画面或连接时弹出画面的情况下,对用户进行的交易责任负责。
第19条(著作权的归属及使用限制)
1. "本公司"所著著作的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
2. 用户不得将通过“本公司”获取的知识产权,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通过复制,发信,出版,散发,广播,其他方法,用于营利或用于第三人。
3. 用户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各种服务的过程中,允许本公司免费使用在“本公司”上传或登记的各种著作,使用者退出会员时亦有效.

第20条(会员的帖子及著作权)
1. 帖子是指会员在使用服务时上传的文字,照片,各种文件和链接等.
2. 会员因帖子发生损失或其他问题时,会员对此负责,"本公司"不负责.
3。会员所刊登的文章的著作权,只要不侵害第三方的权利,就归属该会员。但“本公司”为服务的经营、展览、传送、发布、宣传,不经会员的允许,可以无偿在全球范围内使用会员的告示。
4. 会员解除使用合同时,被他人保管或下载、被重新保存或复制后的内容与他人的帖子结合提供的内容,在公用公告栏上注册的帖子等均不被删除.

第21条 (解决纠纷)
1. 用户对“本公司”提出的正当意见或建议,公司将进行补偿处理,我方根据有关法令和本公司内部政策,设立补偿处理机构。
2. 我公司将努力处理用户提出的投诉及意见,如中介商品,则根据内部政策进行仲裁,以便导游、加盟店及用户顺利协商。但是,如无法迅速处理,我们将立即向用户通报原因和处理日期。
第22条 (裁判权及准举法)
1. "我公司"与用户发生纠纷的诉讼,由"我公司"总部所在地区的管辖法院作为第一审专属协议管辖法院。
2. “本公司”和当事人之间提起的诉讼,适用日本法律。

第23条(特别规定)
本条款中未明示的事项,依照电子交易基本法,电子签名法,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等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附则] (2017年8月1日)
1.本条款自2017年8月1日起生效.